9 月 29 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。2022 年 10 月 1 日 起,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及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、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配套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。
9 月 29 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。2022 年 10 月 1 日 起,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及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、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配套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。